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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首先是提交材料到当地的食药局,随后食药局派人核查现场,检查经营场所的合理性,看一下环境、卫生、设备等无任何问题,就会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许可证管理,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

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点击切换地区/部门,选择公司所在地(以金水区为例),点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入;

2、找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资料办理即可。

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按照上边步骤才做即可,点击在线办理,出现提交附件页面,大概有十来个选项,根据自己办理的类型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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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需要提交的有申请书一项,营业执照一项,布局图、操作流程一项、安全制度、进货记录一项、健康证一项、场地使用证明一项,如果是委托,需要上传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一项。其他项根据你自己办理的类型调整。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2)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凭据》。4.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5.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或不属于本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或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食品经营许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二)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三)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四)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注: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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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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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办理申请除了企业可以自行办理之外,还可以委托给专业第三方代办机构办理,具体原因在于,申请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办理,不仅需要了解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办理的条件与材料,还有一些专业的技术表格需要填写,对于初次申请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企业来说,申请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大部分公司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会将资质申请委托给第三方代办机构申请,对于他们来讲,公司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是熟门熟路,申请起来自然简单不少。目前小美熊经手的企业案例,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最快下证周期不到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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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美熊财税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郑州市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介绍,更多不明白的大家可以免费咨询网站在线顾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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